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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倒置只是过错责任原则中举证义务分配的不同,不是一种独立的归责原则。在诉讼实践中,如果一方认为对方对己方有侵权行为,则可使用举证倒置。...
在诉讼实践中,如果一方认为对方对己方有侵权行为,则可使用举证倒置。举证责任倒置只是过错责任原则中举证义务分配的不同,不是一种独立的归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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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推定责任8种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38条);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b)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c)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侵权责任法》第58条);3、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81条);4、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注意:建筑物倒塌适用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6条);5、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88条);6、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90条);7、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91条);8、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侵权责任法》第75条)。
过错责任原则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在过错推定责任的情况下,对过错的认定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受害人只需要证明加害人实施了加害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无须对加害人的主观过错情况进行证明,就可推定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6、有关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其他情形。 但若是受伤害者没有看清是哪层楼抛下的,且全体业主都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没事实施坠物行为,那么,这些业主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设置此项法规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被砸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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