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已经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民事判决与裁定,相关主体都有义务予以遵守。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不愿意履...
展开全部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判决书、调解书的执行期间为2年。超过两年未执行的,如果美欧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法院不予受理执行。如果判决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若缺乏资金,执行过程将暂停,待情况好转则继续执行为您服务;然而如拒绝付清债务,法院有权决定是否对您实施短期司法拘留,即民事拘留。这是法院为保障法院良好运行所采用的,针对严重妨碍诉讼程序者的强制手段之一。我们尊重并依法行使司法拘留的权力。
如果对方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则只能中止执行。当对方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可以恢复执行。如果欠钱不归还,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强制执行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于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如果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2. 如果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他们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如果理由成立,裁定将撤销或改正;如果理由不成立,裁定将驳回。 3. 如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他们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如果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如果理由成立,裁定将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如果理由不成立,裁定将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 采取强制措施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及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来实现强制执行。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在搜查中,如发现有应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查封、扣押。如果来不及制作查封、扣押裁定的,可先行查封、扣押,然后在48小时内补办。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被申请执行人的义务是交付金钱,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交付金钱的同时,对他拖延履行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要在原有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 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3人已浏览
24人已浏览
442人已浏览
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