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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1、如果股份公司只有两个股东,其中一个死亡,由于股东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股东人数必须在两个以上,公司应当申请解散和清算,剩余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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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东去世后,其股权的处理方式为:一般情况下,应当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可以继承股东资格,死者的原股东身份变更为继承人;继承人也可以不继承股东资格,将股份进行转让,公司的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1、如果股份公司只有两个股东,其中一个死亡,由于股东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股东人数必须在两个以上,公司应当申请解散和清算,剩余资产由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死亡股东)的投资比例继承。2、公司股东超过两个的,应当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按照下列程序继承股权:(一)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权利的规定,决定是否同意继承人转让死亡股东的股权。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继承人继承。若不购买转让出资,则视其同意转让。(2)公司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和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3)修改公司章程。(4)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完成股权继承程序。
股东去世后股权按股东的遗嘱或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因股东去世后公司股东人数不符合规定的,公司应申请解散、进行清算,剩余资产由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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