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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资方式不同。合资经营企业一般由双方投入资金,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都要作价入股,而合作经营企业一...
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或由自然人控制,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注册的私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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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两者在登记成立时的不同之处在于向工商局提供的文件,个体工商户需要提交身份证明、职业情况的证明和经营场地证明;而私营企业除了提交身份证明和经营场地证明外,还要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⒉私营企业仅限于个人出资,即使实际上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也是以个人名义出资,而个体工商户则个人、家庭出资均可。两者都由出资人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但个人独资企业在出资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一)国有独资企业。即依照全民所有制企业法设立的,企业全部注册资本均为国有资本的非公司制企业。按照全民所有制企业法的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经营单位。企业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企业内部的治理结构与公司制企业不同: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由政府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直接任命;政府通过向企业派出监事组成监事会,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二)国有独资公司。即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全部注册资本均为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公司法对国有独资公司作了专门规定: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也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部分股东会的职权;国有独资公司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都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等重大事项都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三)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即按照公司法成立的国有资本具有控股地位的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里所称国有资本控股与公司法规定的控股是一致的。我国公司法对“控股股东”作了界定,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四)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即公司注册资本包含部分国有资本,且国有资本没有控股地位的股份公司。企业国有资产无论其份额的高低,本质上都是国家的出资,对国家作为出资人的这几类企业,出资人权益都应受到法律保护。
私营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私营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非国家出资的公司及分支机构。私营企业中只有公司为独立的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均不具有法人资格。因为在大部分情况下,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为私营企业的一种。那么,只需比较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即可。合伙企业分为有限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由至少一个负有限责任的有限合伙人和至少一名负无线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企业由至少两个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企业的特点是必须有人对该企业负无限责任。有限公司股东为1-50个之间。股东对公司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负有限责任。至于哪种情况对投资人有利需要投资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适当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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