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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会召集程序。重点审查召集股东会时间,召集人,参加的股东人数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2.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重点审查包括公司解散原因...
清算报告注意事项: 1.股东会召集程序。重点审查召集股东会时间,召集人,参加的股东人数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2.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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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报告 一、清算工作基本情况: 1.注销企业概况。 2.企业注销的原因。 3.清算组的成立情况。(清算组成立时间、清算组成员的组成及清算组成员的身份、职务) 4.公告的情况。 二、清算企业财产状况(清算开始日的财产构成包括:货币资产、实物资产、其他资产)。 三、清算企业债权、债务的审定情况: 1.债权的追收情况及对未收债权的处理; 2.债务的申报、审定情况。 四、清算财产分配情况: 1.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 2.海关、税务部门税款交纳情况; 3.企业债务的清偿情况; 4.投资人或股东的分配情况; 五、其它情况: 1.企业帐本及营业、清算的重要文件,由×××投资人保存十年,本投资人承诺予以妥善保存。 2.投资人保证企业债务已清偿完毕,所报清算备案材料真实、完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待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除外。3、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公司清算程序事项如下: 1、确定清算组成员,成立清算组; 2、债权人申报债权; 3、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执行清算方案,制作清算报告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办理公司注销登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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