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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六级伤残, 如果现在想要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赔偿吗

2022-03-08
朋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如你现在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享受以下待遇:(1)一次伤残补助金按12个月本人工资发放;(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职工平均工资算,6级伤残的,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2009年南通市6县3区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约在2200元以上;(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另外治疗期间的医疗费、停工期间的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营养费等实际支出应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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