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申请当事人直接向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局或镇国土所提出书面申请的,提交所需材料。 2、审查国土局、国土所审查,认为不应当受理的,7日内拟定不...
按照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如果当事人因土地承包发生纠纷,认为对方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可通过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土地权属调查的程序:拟定调查计划;物质方面准备;调查底图的选择;街道和街坊的划分;发放通知;土地权属资料的收集、分析和处理;实地调查;资料整理。土地调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土地确权纠纷解决途径: 不同类的土地纠纷依不同途径解决: 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土地侵权纠纷 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土地行政争议 土地行政争议,按一般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程序处理。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第三十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同级人民政府,由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生效的处理决定是土地登记的依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6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