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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如果北京婴儿户口办理的,一般1、居委会提前打过电话,要孩子出生以后交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时间不限,这个跟上户口没关系。 2、到街道办...
婴儿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的,婴儿应当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出生户口; 父母均为本市集体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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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户口办理南京办理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婴儿父母的《结婚证》; 三、婴儿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程序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居民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携带所需材料,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受理机构(派出所)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
(一)办理地址: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二)办理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三)办理方式: 1.首先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1)持材料到中心审核。(2)填写并盖章表格(引进表1人1份,调动表1式3分)。(3)上报材料和表格。(4)报区,市人事局批准。(5)批准复发调令。(6)户口和人事关系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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