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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并购的基本流程如下: 1、双方就并购事宜进行协商; 2、征得被收购股权所有人的同意; 3、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转让; 4、签订并购...
下面是并购基金案例。2014年12月30日某公司与一家投资公司在上海自贸区联合发起设立上海温鼎投资中心,作为某公司产业并购整合的平台,该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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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并购基本流程基本如下:首先,在并购决策阶段企业要与财务顾问合作,根据企业行业状况、自身资产、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确定自身的定位,形成并购战略。之后并购目标选择定性选择模型 并购时机选择通过对目标企业进行持续的关注和信息积累,最终确定合适的企业与合适的时机。并购初期工作根据中国企业资本结构和政治体制的特点,与企业所在地政府进行沟通,获得支持,这一点对于成功的和低成本的收购非常重要,当然如果是民营企业,政府的影响会小得多。应当对企业进行深入的审查,包括生产经营、财务、税收、担保、诉讼等的调查研究等。并购实施阶段与目标企业进行谈判,确定并购方式、定价模型、并购的支付方式(现金、负债、资产、股权等)、法律文件的制作,确定并购后企业管理层人事安排、原有职工的解决方案等等相关问题。
资产并购基本流程:1、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2、收购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拟收购的目标公司资产及其上权利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构架进行详尽调查,对职工情况进行造册统计。3、收购双方及目标公司债权人代表组成小组,草拟并通过收购实施预案。4、债权人与被收购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收购后的债务偿还事宜。5、收购双方正式谈判,协商签订收购合同。6、双方根据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提交各自的权力机构如股东会就收购事宜进行审议表决。7、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收购合同交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1、出租在我国广大农村,出租是宅基地使用权最为普遍的一种流转方式。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土地尤其是城乡结合部的土地价值日益凸显,部分农户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供住宅、办公、休闲之用。现行法律并未绝对禁止农村房屋的出租,但是村民将住房出租以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转让按交易主体划分,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可分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转让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转让。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转让是我国现行法律少有允许的一种转让方式,目前主要是农村村民在城市购买商品房需到城市居住,或因婚丧嫁娶等原因一户拥有多处宅基地,而本村符合申请建房用地条件的村民急需建房但由于建设用地指标的限制等原因而无法立即分配取得宅基地,允许此种买卖正好满足了供需双方的需求,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充分有效利用。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转让涉及非本村的村民和城市居民两类主体,尤以城市居民为主。如近年来盛行的小产权房,在北京郊区形成了出名的“画家村”和“明星村”。但是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非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转让是不允许的。 3、宅基地使用权入股即以宅基地使用权为资本进行联营联建,建成后联营联建各方按一定比例分配房屋或联营分红。近年来,全国普遍开展了大规模的“城中村”改造,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一改“政府拆迁补偿,开发商开发”的模式,而是通过让村民以宅基地“入股”方式参与项目利润分配,或者实行“整村土地入股”,成立股份合作社,把全村宅基地计入股本,与耕地、集体用地一起整体规划、整村开发,通过“入股”分红,把宅基地使用权作为资本介入经济生活,使村民可以获得长远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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