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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陋习“引火烧身” 烧纸钱,是许多人对已逝亲人寄托哀思的方式之一。然而,伴随着大家住进高楼大厦,在楼道里烧纸钱带来的火灾隐患日益突出,既危...
楼道烧纸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也违反了管理规定和道德准则。但是在住宅公共区域烧纸、点香、燃放鞭炮、供奉神灵等行为,并非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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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停在路边被撞了,对方跑了,可以报警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责任划分以交警认定为准,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赔偿责任,须结合当地一些标准核算,建议找当地律/师帮忙核算一下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现在是在一家海鲜城住,这里是我父亲的一个朋友的房子,现在是租给人家做海鲜城,但是我住的这个房间没有租出去,因为他们的营业性质早上九十点才开始准备营业,可是我每天八点钟要上班,所以每天都要叫保安给我开门,最近楼下又换了一个大爷,今天早上我出去的时候(因为我已经有一周多没在这儿住了所以今天第一次和他打交道,而且今天是和几个休班的服务员一块下楼的)他提出要检查每个人的包(以前服务员每次出去的时候都要被查包,但是不会查我的包),我和他说明我不是服务员,他还是执意要查我的包,为了不耽误时间上班,我就让他查了之后才出来的。我想请问他这种做法是不是属于侵犯我的个人隐私权,我应该怎么处理这样的事情,必要时可以告他吗?可以的话都需要哪些证据?!答复:隐私权,是指公民就自已个人私事、个人信息等个人生活领域内的情事不为他人知悉、禁止他人干涉的权利。目前在我国的立法上还没有对隐私权正式加以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你反映的海鲜城保安强行检查你的包,这种行为当然是属于侵犯你的隐私权的行为。若你要起诉,应当提供保安强行检查你的包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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