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 (2003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 (2003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双方自愿的不属于强奸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1]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若对方为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则构成强奸罪。若对方已满十四周岁,不存在违背妇女意志情形,自愿发生关系的,则不构成强奸罪。
你们现在都多大年纪了如果女方已经年满14周岁,那既然是自愿的,男方就不构成犯罪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5人已浏览
280人已浏览
230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