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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亡的话,可以要求1、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
属于工伤,可以要求赔偿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补助金。工伤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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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能确定为劳动关系的话,可走工伤认定程序,享受工亡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如果不能确定劳动关系,可按雇佣关系处理,向雇主(工头)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要求,项目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具体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详细计算。 3、我擅长处理此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详情欢迎来电细谈或预约面谈,以便更好地为你分析和解答,济南邢波律师。
依据《工商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建筑工地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如下: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1、如果有工头的,您与工头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没有,则由您一人赔偿。 2、您需要赔偿丧葬费(上一年度当地月平均工资的六倍)和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如果工人有需要赡养的亲属的,您还可能需要赔偿抚恤金。 3、如果工人有过错,应按过错比例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建议您委托律师谈判,尽可能降低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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