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符合政策生育的本市育龄夫妻,按规定落实使用宫内节育器或者结扎措施的,按省、市、区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各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在制定和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时,应当充分体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学校开展青春健康教育,推进有利于计划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职工的配偶施行人工流产手术的,该职工可以享受1日的看护假;施行结扎手术的,可以享受3日的看护假;经批准施行引产手术的,可以享受5日的看护假。看护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医疗、保健机构为孕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应当查验其明和计划证明。属本省的,应当查验其《服务证》有无第1胎登记或者再生育1胎子女审批;属外省户籍的,应当查验其有效计划生育证明。对没有《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者《计划生育服务证》没有第1胎登记、再生育1胎子女审批以及无有效计划生育证明的,应当进行登记并于2个工作日内报告医疗、保健机构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并协助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使用医疗辅助生育技术助孕的已婚育龄夫妻,应当查验其、身份证和女方户籍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证明方可施行手术。
市人口和计划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病残儿医学鉴定以及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区、县级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病残儿医学鉴定、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申请、相关资料和工作流程的审核确认工作。经鉴定确因手术引起并发症的,由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指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医疗、保健机构负责治疗。治疗期间需要休息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当给予假期,治疗以及休息期间待遇参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9人已浏览
644人已浏览
1,821人已浏览
7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