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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单转让的形式通过提单的转让或流通,可实现其上所载的货物买卖或转让,使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根据“收货人”一栏记载内容的不同,提单可分为记名提...
我国《海商法》第七十九条对提单的转让规定了三种形式:“提单的转让,依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记名提单,不得转让; (二)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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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们的79条的规定,,可以把这一个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债权转让是除外:第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第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第三、依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形。上述三种情形是转让是无效的,而同时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这一个对于是不发生法律效应的。
无效的情形包括: 1、违反规定: (1)章程对转让的限制性条款不能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 (2)公司章程限制性条款不能禁止转让股权。 2、违反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没有对股权转让进行规定时,股权转让应适用于《公司法》第72条之关于股东股权转让程序的规定。如果股东违反其规定转让股权,应被认定为无效。 3、违反特别规定: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有股权转让是需主管部门审批的。批准机关一般为国资委或当地政府。如国有股转让没有经过批准,也会被认定为股权转让无效。
无效的情形包括: 1、违反规定: (1)章程对转让的限制性条款不能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 (2)公司章程限制性条款不能禁止转让股权。 2、违反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没有对股权转让进行规定时,股权转让应适用于《公司法》第72条之关于股东股权转让程序的规定。如果股东违反其规定转让股权,应被认定为无效。 3、违反特别规定: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有股权转让是需主管部门审批的。批准机关一般为国资委或当地政府。如国有股转让没有经过批准,也会被认定为股权转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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