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经过阅卷、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迳行...
首先,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其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经过阅卷、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迳行判决、裁定。2、经过审理,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3、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
论述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这是民诉法的一项传统研究题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这表明我国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的特点是:第一,第二审人民法院既要对案件的事实进行审理,又要对案件的法律适用进行审理。简言之,第二审既是事实审又是法律审。第二,第二审人民法院只对与上诉请求有关的事实与法律适用进行审理,即只审理关系到上诉请求是否成立的事实与法律适用,对于上诉人没有提出上诉、第一审裁判认定的事实与适用的法律,第二审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审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8人已浏览
250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