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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犯法。但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
违法行为,需要当事人到本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领养手续,取得领养证,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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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抱养孩子是犯法的。按照法律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多项法定条件才具备收养资格,且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若收养人符合法定条件,也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该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是否可以收养子女,需要你到所在地区民政部门提交证件材料,提出收养申请,取得收养证才可以。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第四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首先,我们需要严格的区分假借送养的名义出卖子女的行为与民间的送养行为之间的界限范围。区分这两者的关键之处是行为人是不是具有通过非法渠道谋取利益的不纯的目的。与此同时,父母为了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等的费用将子女“送”给他人的情况,司法机关可以将此认定为出卖自己的亲生子女,需要以拐卖妇女儿童的罪名来处罚。另外,对于收买了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人,对被买的儿童并没有虐待的行为的,例如打骂,捆绑等的行为,也没有阻碍其他人对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进行解救的话,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如果遵循了被买妇女的意愿,没有阻止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返回原居住地方的行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对此人的处罚。但是在原来的法律规定中,如果收买了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但是没有阻止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返回原居住地方的行为,也没有虐待被买儿童,如打骂,捆绑的行为,没有阻止其他人对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解救的话,可以不追究此人的刑事责任。所以现在实行的法律针对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的行为处罚严格于以前的法律条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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