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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的子女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未婚且未就业)的前提下,还要考虑如下因素: 1、当事人子女的户口,只能在不改变“非农业”性质的前提...
新生婴儿可以随母亲申报户口。具体手续如下: 申办条件: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 申办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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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向迁入地派出所申报,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投靠申请;2、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3、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关系证明;4、被投靠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同意投靠迁入的声明。同时,提交迁入地村(居)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之日起,城市在三日内,农村在十日内,本人或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并缴纳迁移证件。无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向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团以上军事机关出具的证明书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入境证明书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凭发放机关发放的证件。
只要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就可以。需要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等材料。以河南省为例。《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三、子女投靠父母入户(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3)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双方关系证明。(二)办理步骤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后,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审批。
申请人至迁入地派出所申报,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投靠申请; 2、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 4、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权证和同意投靠迁入声明。同时提交迁入地村(居)委会同意入户证明。《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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