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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而不是犯罪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这种行为目前在我国不属于触犯刑法的行为,只是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一般都是拘留罚款。即使是第二次被发现,也只给予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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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的卖淫行为,不构成犯罪,当然也不会被判刑。卖淫不构成犯罪,不会判刑,卖淫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拘留、罚款。如果患有严重性病卖淫的构成传播性病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我国刑法对与卖淫有关的犯罪包括: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看在案件中地位,是否有从轻减轻情节等因素确定刑罚
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第一百四十九条【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量刑格】(一)引诱、容留、介绍1人卖淫1次,基准刑为拘役六个月或者管制刑;引诱、容留、介绍1人卖淫2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六个月;(二)引诱、容留、介绍2人卖淫各1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六个月;(三)引诱、容留、介绍3人卖淫各1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六个月;(四)引诱、容留、介绍4人卖淫各1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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