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调解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书; (3)分析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对其进行;...
调解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书; (3)分析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对其进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交通事故处理有争议的应当:(1)迅速报警,交通警察进行现场调查后,当场认定事故,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2)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鉴定车辆损失;(3)双方共同前往交通警察分局事故大队,提供驾照、驾照、定损单原件及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4)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任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5)无责任方离开,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进行处罚;(6)交警部门向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根据凭证向保险公司索赔。解决损害赔偿的途径有两种。也就是说,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关于申请调解的时间,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自收到交通事故证明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程序,《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5条规定:“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进行调解,我国《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8条规定了不适用调解的几种情况:(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在上述不能调解的情形下,损害赔偿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1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