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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可以在上海办理离婚手续,但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原告住所地在上海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离婚手续只能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但是双方户口都不在的地方一般是不可以办理的。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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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异地离婚只能起诉离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可以是男方户口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户口所在地,但不能是两者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方。一般来说,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必须要一起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签订离婚协议书,商量好财产分配,孩子抚养等问题,这是比较好的、快速的离婚手段。但如果协商不成功,夫妻双方无法聚到一起,就只能是起诉离婚。
如果对方同意离婚,你们可以到民政部门进行办理。如男方不同意,就由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民诉法规定最长是六个月的审理期限,如果男方同意调解,也可能只要一、两个星期。 根据民诉法第六十二条,你应当到庭。在特殊情况下,经征得法庭许可,在提交书面材料的情况下,可以不出庭。 判决时你应签收,但也可委托律师全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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