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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由清算组予以处理。首先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在债权人知晓后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2、清算组应当对债权...
1.对于公司解散后,在公司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是不能向股东要求承担责任的,但以下情况例外: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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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被股东大会宣布解散,公司财产、债权债务未清算,公司未注销时,公司未结束,公司法律人格依然存在。只有公司清算注销后,公司才会终止,公司的法律人格才会最终消灭。在公司终止之前,公司仍有义务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二、有限责任公司是市场经济运行的主要主体,其产生、变化、消灭依法进行;有限责任公司也是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公司法人解散后,应进入清算程序。清算程序中的公司只是不能从事清算工作以外的经营活动。虽然公司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但其本质与原公司相同。仍然可以清算的公司法人的名义承担民事责任。
1.对于公司解散后,在公司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是不能向股东要求承担责任的,但以下情况例外: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
股东以所投入的注册资本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举例:股东投入10万元注册资本,公司经营过程,被人起诉欠下了100万的债务,法院执行,只能从公司账户划款,如果公司亏损了,不够钱,可以清算,剩余多少就赔多少,不够的,只能自认倒霉,不可以申请执行股东的个人财产的,除非数额特别巨大的。这就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好处。这与个体户不同,个体户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欠了债,必须还到死(夸张了点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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