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法院已生效的判决书效力并不随当事人的遗失而消灭,可以到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再领一份,或可以到该院档案室申请调取。但是领到判决书后应当按照判决书的...
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也就是说从离婚判决生效时起男女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当事人也可以凭借离婚判决书办理再婚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需要。如果男女双方离婚是经人民法院判决的,那就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人民法院一旦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是具有法律效力,它与民政局办理的离婚证是同样具备法律效力的。因为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执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是具有法律的强制性,一旦生效,男女当事人双方必须执行判决和承认判决,并且还有义务来协助执行判决。
只要与要证明的事实有关联,法院判决作为证据是可以的。而且,法院判决属于重要的法定书证。一【证据的价值】作为证据,最重要的就是能够说明问题,能够印证某一事实的存在性,与客观事件的发生有着必然联系。这其中包括直接证据和旁系证据。直接证据就是不需要其他旁证相关联,直接就可以说明问题、证实事实。旁系证据则需要与相关其他证据并联、串联在一起使用,起到一种辅助证据的作用。如果不能与事实本身相关联,则没有证据价值。二【《民诉法》规定的证据范围】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1、不可以。由法院下发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与民政部门所颁发的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持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者,不可以再换成离婚证。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9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7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