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子女抚养权确定的依据是什么 婚姻双方当事人离婚以后,彼此不再承担同居义务,这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只能由一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双方轮流直接抚...
家庭暴力是影响子女抚养权归属的至关重要的因素。1、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前已经对孩子经常施暴,那么离婚后如果由该方继续直接抚养孩子,显然会对孩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没有属于同居关系,对于所生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第36条规定规定了与婚生子女拥有同等的。在司法实践中,女的权依据以下方式确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
家庭暴力是影响子女抚养权归属的至关重要的因素。1、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前已经对孩子经常施暴,那么离婚后如果由该方继续直接抚养孩子,显然会对孩子的身心造成不可磨灭伤害。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指出,家庭暴力不仅使受害人身体受伤,还会导致受害人抑郁、焦虑、沮丧、恐惧、无助、自责、愤怒、绝望和厌世等不良情绪。长期处于这种状态中,受害人会出现兴趣减弱、胆小怕事、缺乏自信和安全感、注意力难以集中、学习和工作能力下降等症状,并且出现心理问题躯体化倾向。2、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前仅仅对另一方施暴,离婚后孩子可能成为家庭暴力的代替对象;因为很多施暴人,在殴打配偶的同时,也殴打子女。离婚使其失去配偶这个暴力控制对象,但很难使之立即改变暴力控制欲。如果这个施暴者没有很快再婚,没有一个新的配偶作为替代品,则未成年子女往往会成为这个替代品。3、有暴力倾向的家长往往会缺乏爱孩子的能力。施暴人因其心理扭曲,控制他人的欲望太强烈,会扼杀未成年子女的自主能力和独立发展。4、施暴者的言行举止会潜移默化地影响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长大后也很可能成为一个家庭暴力者。5、施暴者可以利用对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继续控制其原配偶。比如,施暴者利用对方渴望探望子女的心理,向对方提出很多不合理的要求。婚姻是双方因为爱而走到一起的,如果感情破裂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但是如果一方是有错方,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少分一些。建议婚姻不美满的小青年,尽量的早点分开,不耽误对方也不耽误自己,和谐的好聚好散。
1,若确定一方有暴力,另一方获得孩子的可能性较大。因为暴力对孩子的成长会不好。 2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除非女方有不适合抚养的情况,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抚养费的具体数额还要根据孩子所在城市的生活水平及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确定。 若有支付抚养费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以孩子作为原告,抚养孩子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起诉,要求应支付一方按离婚协议或判决支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6人已浏览
336人已浏览
872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