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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员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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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根据该条规定,职工兼职的,兼职用人单位应当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而且,如果职工发生工伤的,该兼职用人单位也应该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工伤待遇原则规定: 1、医疗康复待遇含医疗待遇(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留薪期内待遇和康复待遇。其中: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伤残待遇(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3、劳动合同到期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致残职工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承担]到退休年龄退休的除外! 工伤赔偿具体数额因伤残等级不同(需鉴定确认)、个人具体情况不同(如工资、被抚养人)、各地情况不同(如经济发展不一、平均工资水平等)而不同。
根据《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员工发生工伤,员工受伤时,其工作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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