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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如果借条的内容是真实意愿的表达,那么是属于有效的借条,但如果借条的内容违背了真实意愿或者是内容是虚假的内容,那么是属于...
如果你能证实你是被骗签的字,则无效,建议你在写借条是应该注意事项有: 首先,借条最好要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果两方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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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能证实你是被骗签的字,则无效,建议你在写借条是应该注意事项有: 首先,借条最好要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果两方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借条,双方做手脚就是徒劳的。 其次,用语要准确,绝对要杜绝“估计”“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许”。 再次,在借条后,最好写上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借条标题和正文间不要留空,以免对方增补内容。 最后,写借条时,一定要确认对方民事能力,比如对方是否是成年人。
《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作了明确规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作了明确规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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