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居住证正常持有满7年(可以不连续,而是累积计月份,共计84个月) 持证期间正常缴纳城镇保险满7年(指城保,也包括小城镇保险,但是不包括综合保险,也是累计84个月,不一定要连续) 2006年1月开始的所有税单(每个月都要有,没有的话,必须提供合理的解释,比如公司证明等,否则会过不了审批)
根据规定上海市居住证转户口公示标准如下:(一)办法第五条第(一)项所称“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是指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 (二)办法第五条第(二)项所称“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是指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正常缴费累计满7年。办法试行前按规定参加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在进行折算并补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差额后,予以认定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持证期间应当正常缴费未缴而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不作为本项计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的依据。
居民证转上海户口条件: 1、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8人已浏览
741人已浏览
632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