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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0个月=25510元。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8级伤残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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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伤残还是死亡,只要是交通事故案件都得看地域,每个地域的赔偿基数不同就深圳为例:(深圳)=深圳市2016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广东省2016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8695.0/14512.2元/年)×依据伤者年龄确定的赔偿年限×伤残赔偿指数因为上述是农村户口63岁:十级伤残赔偿金=14512.2×[20-(伤者年龄-60)]×10%更多交通事故问题;可以看看网页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是,您对照去计算: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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