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xx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本人是xxx(用工单位)的员工,身份证号码:xxxx。于x年x月x日因工负伤。经治疗并医疗终结后,现申请劳动能力鉴...
提出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书面申请。包括: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伤病治疗情况、初次鉴定情况、申请时间(单位申请需加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工作人员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个人的基本信息,还有工作单位的名称、工作单位、受伤详细经过等二、使用者的基本信息,如工作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使用者的意见等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情况和受理意见四、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申报。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亳州地区:3413.33元)的50%、40%或者30%。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4.1.4护理依赖 指工伤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 a)进食; b)翻身; c)大、小便; d)穿衣、洗漱; e)自主行动; 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三级: a)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者; b)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 c)部分护理依赖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 关于印发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的通知 苏社部发[2002]8号 4判定依据 4.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 …… 4.1.17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l至4级者。 4.2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 …… 4.2.10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5至6级者。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九条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或者工伤复发治疗期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或者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其中,已享受生活护理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复发治疗期间护理费与生活护理费的差额部分。 对需要护理有争议的,可以在停工留薪期内或者工伤复发治疗期间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确认申请。
司法实践中,工伤鉴定个人申请的程序是:(一)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时间),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二)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资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四)专家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视伤情程度从医疗卫生组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誉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38人已浏览
238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2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