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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老家房子要被征用,南京农村土地征地程序是什么?

2022-07-05
一、主要事实根据市、区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针对南京农村土地征地程序区政府决定5月份对大桥村区域抗排队系统房进行征收,其中大桥村号住户王实际居住面积是106.4平方米,水务局的证明和房屋征收办公室公示的面积也都是106.4平方米,但是抗排队委托评估的面积却是65平米,补偿也是按65平方米计算,区房屋征管办认为这是在执行区政府的相关政策。 二、政策依据 1、根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号住户符合产权置换条件,根据《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四章第四十五条规定:产权调换的房屋,除与被征收人另有约定外,建筑面积不小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且产权清晰。若按此政策,本次征收置换房屋面积不应少于106.4平方米。 2、本次征收范围内房屋属于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直管公房,县政府对此有专门的规定,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问题的规定》,直管公房的征收补贴: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直管公有住宅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货币补偿金额的10%支付给房屋产权人,90%作为补贴支付给承租人。 3、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发给拆迁户的征收政策简介上清楚的说明本次征收依据就是上面两个政策,为何说一套而做起来又是另外一套? 4、承租人居住的面积是106.4平方米(4间),从1981年末一直居住至今(33年),水电费、房租费、房屋修理费一直是承租人自己承担,由于该房屋地势及建筑原因,房屋地基下沉墙体开裂,承租人曾经多次自行维修,但是由于房屋年代久远(33年),无法修复,岌岌可危,承租人又年老体病,不敢居住,实属无奈自己在外租房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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