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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给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
可以撤案,但是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如果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构成犯罪的,就可以不进行起诉,如果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的,也不会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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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聚众斗殴是可以撤销的,但需要满足相关条件。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构成犯罪的,不得起诉。如果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就不会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二)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三)经特赦免处罚的;(四)依照刑法处理的犯罪,没有没有告诉或者撤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因此,如果立案后发现聚众斗殴罪明显轻微,或者犯罪嫌疑人死亡,经赦免处罚,或者已经过诉讼时效,可以并应当撤销。
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聚众斗殴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主体,《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被打方只要参与到聚众斗殴活动当中的,也属于聚众斗殴。对其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存在多次聚众斗殴等法定情形的,则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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