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死亡赔偿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死亡赔偿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意见》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新生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新生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束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支付。(二)错误劳动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本人错误劳动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员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的无固定收入的,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员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护理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负责人护理的,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员工年平均工资计算。(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残疾等级,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期残疾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60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的70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6)伤残用具费:如因伤残需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由医疗机构证明,按推广型器具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于不满16岁的人,抚养到16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11)精神损害赔偿金: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患者死亡的,赔偿年数最长不超过6年的患者发生障碍的,赔偿年数最长不超过3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66人已浏览
1,098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5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