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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规定收养孩子的条件是: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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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子女。 收养人无子女是指收养人因各种原因不能生育子女,或者能够生育而不愿生育子女,或者生育子女已死亡。但是,如果收养人自愿收养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弃童的,不受“无子女才能收养子女”的条件限制。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收养人具备抚养、被收养人的经济条件、身体能力条件、教育能力条件,也就是说收养人有实际履行作为被收养人父母的义务与责任的能力,能满足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实际需要。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收养人本身患有能危害儿童身心健康或影响儿童健康成长的精神病或者传染病,如果这种病传染到儿童,被收养人的健康肯定会受到影响,不利于被收养人的成长,因此,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的人,是不准许收养子女的。 4、年满三十岁,这是一种年龄上的限制。 这种限制使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的年龄差距接近于被收养人的亲生父母的年龄差距,有利于培养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感情,稳定家庭关系。
[导读]:我国《收养法》于1992年正式出台,由于《收养法》部分规定与计划生育政策及现实状况不一致,在很多事实收养关系中,被收养人的身份始终得不到承认。在实际收养中,我们应当怎样处理好孩子的落户问题呢?下面是110ask.com网为您解说的收养孩子入户条件的相关知识 我国《收养法》于1992年正式出台,由于《收养法》部分规定与计划生育政策及现实状况不一致,在很多事实收养关系中,被收养人的身份始终得不到承认。他们不能报户口,无法办理身份证,甚至不能接受正常的教育和继承遗产,成为了"黑户"。为此,省民政厅、公安厅、计生委等七部门于今年8月29日联合出台《关于解决我省公民事实收养问题的意见》,要求全省各地于今年12月30日前对事实收养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并通知当事人及时办理手续,以解决长期困扰收养家庭的"黑户"问题。
2、收入状况:证明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良好,与对方有差异。 3、工作环境:看谁的工作环境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 4、居住条件更好: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比如离学校较近,小区配套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那么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5、双方的工作性质:如果一方是摆摊卖早点的,一方是承包房屋工程的包工头,显而易见谁的工作更有利于抚养小孩。 6、性格修养:一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7、文化程度:受过高等教育更利于对孩子的教育。 8、其它家庭成员状况:比如双方父母基本条件。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其实如果离婚了孩子在的抚养权在交接的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是可以协商的,首先离婚的父母是可以纶楼抚养孩子的,也就是换而言之其实也算的上市共同抚养了,但是这个时候必须要得到孩子的同意才能如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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