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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侦查诈骗罪不成立检查院怎么处理

2024-09-17
在第一种情形下,若检察院认为相关事实仍需进一步调查核实,证据亦不足够充分,则可将案件退回至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待公安机关完成补充侦查工作后,若认定涉案人员确已触犯法律法规,便会再次将案件提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在第二种情形中,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二度退查并重报的案件,不得再行退回公安机关。此时,检察院将依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决策。若检察院认为该案件的事实已经清晰明确,证据也确实充分,且已达到了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那么检察院将会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反之,若检察院认为,用以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尚存在诸多疑点,无法得到证实;或者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加以证明;又或者用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无法合理地排除;甚至根据现有证据所推导出的结论还存在其他可能的解释时,检察院将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的决定。 若在此后发现了新的证据,使案件具备了起诉的条件,那么人民检察院有权重新启动诉讼程序,对案件提起公诉。

相关法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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