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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都是法制社会,一切都是按照法律执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关于公司要求加班可以拒绝吗的解答如下: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违法解除合同,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主张二倍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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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要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其次要与劳动者协商,劳动者不得强制加班。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加班,就有权拒绝。此外,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也不随意,一般每天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在保障工人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但是,使用者延长工作时间是由于以下情况,工人不得拒绝:一是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威胁工人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二是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修理。怀孕7个月以上,哺乳未满1岁的婴儿期间的女职工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拒绝加班。
员工可以拒绝加班,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员工不可以拒绝: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部《<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劳部发[1995]143号第七条有下列特殊情形和紧急任务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四)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 除了法律规定的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单位还是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必须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标准支付。 单位不支付加班工资的,可以要求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规定加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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