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r(一)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r(二)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r(...
《企业破产法》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破产债权按以下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这里所指的破产财产作为清偿总额的,是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剩余的所有破产财产总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还指出,清算期间的职工生活费、医疗费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破产清偿顺序: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40条规定的除外;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总结: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二者的清偿顺序,外部按先后,内部按比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8人已浏览
1,682人已浏览
233人已浏览
2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