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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
关于孩子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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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协议书只要是真实地意思表示,不存在违法强制性规定的条款,都是有效的。离婚协议尽量不要使用“净身出户”这个词作为违约条款,因为实践当中这样的情况多数会导致财产分割显失公平的情况,即便有错,也是过错和惩罚尺度要相当才可能,也不宜对某些行为,或者生活开支,约定得过于细致,否则不易执行。《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四款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夫妻离婚之后,可以自行协议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由主张变更孩子抚养权一方到法院起诉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规定: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夫妻双方通过协议自愿变更监护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的解释(1)第五十七条规定,父母双方同意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五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下列情形之一: (1)与子女同居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同居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同居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 (三)八岁以上的孩子愿意和对方住在一起,这方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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