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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死亡,并且母亲无工作的,爷爷是否有抚养义务,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一般情况下,父亲死亡的,应当由母亲承担抚养义务,即使母亲没有工作,也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抚养义务,存在特殊情况,母亲实在无力抚养,并且爷爷有负担能力的,对孙子女应当有抚养义务,应当照顾孙子女的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有支付能力的,仍应当承担必要的抚养费:(一)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二)仍在学校就读的;(三)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第二,劳动能力丧失通常根据劳动能力丧失的持续时间和程度来区分。1、根据持续时间可分为暂时性和永久性:①暂时性劳动能力丧失:是指由损伤或疾病引起的身体功能障碍,暂时影响身体完成工作的能力,但功能障碍恢复后仍能完成工作;②永久性劳动能力丧失:是指机体在受伤或患病后,虽然经过长期治疗,但仍未能治愈,而是顽固持久,无法完成工作或需要改变原有工种。2、根据丧失程度分为:完全丧失和部分丧失:①完全劳动能力丧失:是指不能继续从事本职工作;②部分劳动能力丧失:是指不能从事普通工作,但履行其他轻工作,不损害健康。
有权要求他家人还款。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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