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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通知书缴纳执行款是怎样的

2022-07-28
一、承办法官将执行案款缴纳财务时,须告知该笔执行款的执行案号。 二、承办法官自己持有《山东省人民法院案件过付款专用收据》的,为当事人开具收款收据必须填写执行案号。 三、承办法官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当事人到财务缴款的,须通知当事人提交该笔执行款的执行案号及承办法官。 四、承办法官通过银行扣划当事人案款的,须告知银行注明执行案号和承办法官;如未注明的,承办法官务必将协助扣划通知书复印件及时提交财务备查。 五、当事人通过银行汇款的,承办法官应通知当事人汇款后立即将银行盖章的汇款单送到法院财务开具收款收据,同时提交该笔执行款的执行案号及承办法官。如果当事人不到法院开具收款收据的,承办法官应提前告知财务当事人汇款的时间、姓名、金额及执行案号。 六、通过诉讼的所有保险公司及其他法人汇入法院账户案款必须注明案号。 注:每笔案款或执行款必须对应诉讼一审案号或执行案号。 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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