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动迁房未分配给夫妻离婚时是否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024-11-23
1、关于动迁房离婚时的处理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一方的私人住房,并且拆迁前的房屋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那么该房屋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一方的私人住房,并且拆迁前的房屋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那么该房屋的差价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因此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一方的父母私人住房,并且婚后该房屋拆迁,安置房的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那么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因此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屋拆迁,安置房的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那么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并且婚后该房屋拆迁,安置房的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那么差价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因此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财产外,均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相关法规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