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双方可以达成离婚协议,即使一方坐牢 (服刑)也可以办理离婚手续。服刑期间家属是可以会见的,会见的时候夫妻双方就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不过需要...
只需要男方同意 向监狱和民政局提出申请就行但是要心诚一些这样会更有希望的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到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夫妻一方在监狱服刑的,不得协议离婚。由于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同意离婚的,应当到当事人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囚犯的人身自由有限,不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可以诉讼离婚,一方在监狱服刑的离婚案件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有以下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监外执行的申请 当事人发现自己满足监外执行条件,需要申请监外执行的,根据事情情况,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在罪犯交付执行前,由审判的人民法院决定。在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或收到犯罪嫌疑人(罪犯)及其亲属要求监外执行申请书的,应该做出审查,满足条件的,可以在依法判决时直接做出监外执行的决定,准许罪犯监外执行。 2、罪犯已经交付执行刑罚的,可以根据以下情况,确定暂予执行决定机关: (1)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审查同意后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2)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 (3)批准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监外执行审批程序 因为暂予执行的决定机关不同,那么在审批监外执行的程序,是具有明显不同的。这里主要讲在监狱服刑的罪犯申请监外执行的审批程序: 1、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所在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经监狱审查后,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进行病残鉴定。 2、监狱根据病残鉴定结论,提出审核意见,报监狱长审批。 3、监狱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批材料,报送省监狱管理局审批。批准机关应当将准予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文书抄送监狱所在人民检察院,并通知暂予监外执行地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 4、准予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由保证人领回,或者由监狱人民警察送回,并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到。保证人应当认真履行保证义务。 只是在申请监外执行时,往往需要办理比较复杂的手续,不是简单说申请就申请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7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