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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的保证时间一般是当事人约定的时间,时间不中止、中断或延长;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的签订遵循的是意思自治原则,也就是说,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的约定合同内容,包括保证时间等条款。因此保证合同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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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担保期间由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 担保期限是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即担保人在债务期满后的两年内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向借款人催收,既引起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也引起担保债务诉讼时效产生并中断,担保责任期间将延长两年如同诉讼时效一样。 而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则不因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而中断,即连带担保期间产生诉讼时效且中断,必须由债权人向担保人直接追索,否则,担保责任期间届满,担保人责任免除,不再会产生诉讼时效,也就不会获得3年的时效保护期间。 对于六个月的规定,是指没有约定担保责任期间的,给予债权人在主债务期满后六个月内及张担保责任的权利期间,这个期间是不变期间,如未主张,则担保人同样免责如果债权人主张的,担保期间终止,重新计算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连带保证期限按照债权人和保证人依法约定的期限确定;双方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主债务履行期限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限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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