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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拘留保证金能退,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公安机关应退还保证金。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行政拘留保证金在行政拘留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时,公安机关收取的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交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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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拘留不可以保释,也就不需要你交保释金。行政拘留期一般为10日以内,情节较重的不超过15日。 2、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3、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交保证金只是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被撤销后才能不再执行。当行政机关将保证金退还给保证人或当事人的家属时,拘留将会继续执行,只有行政机关作出撤销行政拘留的决定后,才不再执行行政拘留。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后,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批的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可延长审批时间至30日。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期间,公安机关是一个不断收集犯罪嫌疑人犯罪证据的过程。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应该采取逮捕措施,公安机关会向检察院提出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批准逮捕书后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是否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需要逮捕拘留,检察院应当审查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的,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因此,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后,最长拘留不得超过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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