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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上诉期内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已经超出上诉期的,可以申请再审或要求检察院提起抗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
1、离婚协议属于附条件生效的协议,既已离婚为生效条件,如果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当然不生效,如果一方认为协议不公平,可以要求对方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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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程序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1)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如果当事人认为法院的判决不对,可以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如果感觉法院判决不公的,当事人可以上诉。上诉应当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应当提交上诉书。上诉书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 法人姓名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或者其他组织姓名及其主要负责人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姓名、案件编号及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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