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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获得了亲自抚养子女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而不是获得了对子女的一种垄断,更不能借此否认另一方与子女的亲子关系...
你好之前你们的离婚协议约定男孩归你抚养,但对于男孩而言,他已经快成年了,他的抚养权应当依照他的意愿自主选择,他母亲将小孩转学也是为了小孩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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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姓氏不能与父母一起使用。《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应当与父亲或母亲一起使用,但因法定支持人以外的人支持而选择支持人姓氏的,可以选择父亲姓氏和母亲姓氏以外的姓氏。
孩子的姓可以和母亲在一起,这是合法的。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也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原则上,公民应随父姓或母姓。
需要生父母双方同意变更才能申请变更子女姓名。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九十二条年满18周岁的公民原则上不予变更现用姓名。公民变更姓氏的需提交司法机关出具的公证书。第九十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准予变更、更正姓名: (一)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二)宗教名与世俗名改换的; (三)收养或解除收养、父母离异或再婚等原因需要将子女姓名变更且其生(养)父母双方协商同意更改的; (四)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或有辱人格的; (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六)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七)在同一学校或工作单位内与他人姓名完全相同,给生活、工作带来不便的;(八)因户口登记机关工作失误,造成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记载的姓名不一致的; (九)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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