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虚假诉讼未造成损失罪量刑怎么认定

2021-12-02
如果没有造成损失,只会受到行政处罚,但即使没有金钱损失,仍然会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为了依法惩治虚假诉讼犯罪活动,维护司法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通过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一)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二)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三)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四)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五)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六)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的;(七)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他行为;隐瞒债务已全部清偿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债务的,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为理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