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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移交到检察院的案件是否需要退回侦查,还要检察院对案卷审查后才能决定。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就不需要退回补充侦查。2、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
1、公安机关办案有其特定的程序和规则,目前应该还处在对案件的侦察阶段,至于你所说的强制措施,只有在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认为有必要时才会依法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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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之后有检查院受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理。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然后,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起诉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即: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最后是到法院。审理是二审终审制,一审是在法院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一个刑事案件,如果不复杂,案情简单,会在五至六个月审理结束,如果复杂,又多次退回,那审限最长会在二年左右。
是案件,退还赃款只会影响量刑,不会影响定罪。如果可以,尽量让被害人出具一份谅解书,这对法院轻判有极大的帮助。
公安机关案件侦查终结的,应制作案件侦查终结报告,经分管局长批准后,起草起诉意见书,然后将案卷装订成卷,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同时开具换押证,通知犯罪嫌疑人。检察院案件中心接受案卷后,应开具相关手续。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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