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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2、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
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对于属于农村自建房的,如果是父母、小夫妻共同出资的自建房,房产属父母、小夫妻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所有。小夫妻离婚时,只能分割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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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婚后各自管理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共同财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条、第10条、第14条对农村分户财产分割的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本身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鉴于你的户口已经不在当地,因此对于宅基地你是无权参与分配,但如果宅基地上存在你父母所盖的房屋,则你可以按照你父母的遗嘱或者《继承法》的规定依法继承其中的份额; 2、自留地(按当地风俗可转成宅基地)我是否有权利参与分配;这个问题与第一个问题是一致的,回答请参照第一问题。 3、山林,田地按当地30年政策不变,我是否有权参与分割承包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条、第15条、第26条、第31条以及你们当地的江西省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22条的规定,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成员中有外出务工、经商、升学、服兵役以及服刑、死亡等情况,致使承包方家庭成员实际未从事土地承包经营活动或者承包方家庭成员减少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承包地依然归你们家来承包,因为我们国家的属于家庭承包,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因此,鉴于你的户口已经不在当地农村,你对于承包权是无权分割,但对于承包的收益,在你父母过世后你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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