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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
1、在本市五工作生活; 2、在本市五城区落户时间满3年; 3、年收入低于4万元(含4万元); 4、属无房户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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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以上就是关于2018年申请经济适用房时间的相关内容。购房者想要申购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购买,不符合条件的购房者不能申购经济适用房;同时进行经济适用房的申请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如果还有比较困惑的地方,建议寻找专业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 家庭申请人是指夫妇双方组成的家庭以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年满35周岁的未婚人员以及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第二十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 (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三)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优先销售给无房户、危房户和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被拆迁人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目前北京市的规定为:(一)家庭年收入6万元以下; (二)没有住房或者是住房面积未达标的住房困难家庭的; (三)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或者持有的外省市来京人员. 你们的情况无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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