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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章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第十五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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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出的行政处罚的实施主的规定是(1)单独实施: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权。此为行政处罚的一般实施状态。 (2)相对集中实施:也称为行政处罚的综合执法,是指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级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多个行政机关的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意义在于避免行政执法中的重复执法、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问题。
事先告知:决定处罚的,由执法人员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在7日内送达;属于听证的案件同时下达听证告知书。
一般情况下,有下面几点程序: 立案:对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决定立案的,执法人员首先填写《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立案呈批表》,法制机构填写《立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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