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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应当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投诉和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举报和投诉。受理举报和投诉后,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确定全省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数量和布局,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设区的市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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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机动车排气污染程度,采取划定禁止或者限制机动车行驶区域、时段和车型等交通管制措施,并向社会公告。
鼓励清洁能源机动车的开发、生产、销售和使用。鼓励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先进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禁止制造、销售或者进口排气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在用机动车经环保检验达到规定排放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环保部门的规定核发相应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达不到规定排放标准的,可以维修并进行复检。经复检达到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对达到强制报废条件的机动车,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不得进行环保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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